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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推行项目审批无偿代办制

2000-08-07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伟华 德华 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了从根本上改善投资软环境,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福州市从8月1日起正式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办制,即投资者只需提供投资项目的各种待批件,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代办员无偿为其办妥一切需要政府部门审批或办理的有关手续。

福州市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改善投资软环境,曾出台了十多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探索并实施了“一栋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清理税外收费等举措。但近一段时期,“一栋楼办公”名不副实,一些部门收件后仍转到原单位进行研究处理,税外收费、乱检查、吃拿卡要等现象也有所抬头。为此,福州市委市政府在限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的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实行投资项目申报代办制,进一步加强软环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审批跟踪督察工作制度的决定》。

根据规定,福州市各级各部门均应设立项目申报代办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承担起代办员的职责。凡在“一栋楼”审批的项目,实行“一个漏斗进、一个漏斗出”的做法,不再让投资者跑原单位办件。窗口代办员要负责从收件到内部运转、跟踪、协调、反馈直至发文全过程“一条龙”服务,确保审批办理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同时规定,“一栋楼”审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时限制、退件登记制、联审制、联合踏勘制、否定报备制以及项目审批公示制等配套措施。与此同时,福州还成立了市投资项目审批督察室,负责对项目审批进行跟踪督察,受理有关投资项目审批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对审批人员“故意不受理”等八种违规行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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